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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,10月20日前至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收费网点交费确保按期供暖;逾期交费的用户,需至辖区分公司处理康复供热手续后方可交费,两边约好供暖时刻。 2.对本年施行分户改造的用户,在交费时需持房产证原件(核对用户个人信息)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一份。 3.用户撤除小型换热器,需及时联络供热分公司做好撤除检验作业,并持检验证明交费。 4.顶层带阁楼的用户单层供暖的,需及时联络供热分公司上门做好封堵检验作业,并持检验证明交费。 5.对欠从前热费、权费的用户,请与2018年9月30前到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处理相关手续后,方可收费供暖。 6.违规用热用户,先行到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安保处处理违规事项后,方可交取本供暖季热费。(私开阀门、私自防水、私装加压泵、私接、私供的盗热行为,一经查实处分1000元/户,并补缴一切费用和违约金或中止其供热。装有小型换热器而未交费的,一经查实处分500元/户,并补交一切费用。) 客服中心营业点:商场西街与世纪路穿插路口向东100米路南,淄博热力客服中心一楼。 柳泉路鲁中晨报大厦往北300米工行与建行路口东行300米至开发区分公司院内。 1.在规则时刻内悉数交清采暖期的供热用户(串联用户以操控阀操控用户为交费单位),该公司将准时供热,逾期交费用户供热日期将视管网流量调整状况来确认供热开端时刻。 张店区华光路143号甲4环保供热营业厅(世纪路与华光路穿插路口西南角,龙御现代城沿街商铺)。 1.11月1日至11月12日交费的用户,将在缴费7个作业日内两边协议开阀时刻。11月13日-11月14日暂停缴费两天。11月15日及今后交费的用户,按应交费总额的3‰/日交纳违约金,在缴费7个作业日内两边协议开阀时刻。2.未处理或丢掉“供热缴费卡”的居民,需带房产证或房产证复印件到收费大厅“办卡”窗口办卡和缴费;丢掉“供热缴费卡”的居民也可拨打“2227726”查询“供热缴费卡号”。 3.串联用户以串联络统用户全体为交费单位,交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。公建用户交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。违规用户需结清陈欠,方可处理康复供热手续。 张店区公民东路北一巷11号,公民路与金晶大路穿插口东100米路北巷子里第二个院(麦K对面)。 渠道声明:该文观念仅代表作者自己,搜狐号系信息发布渠道,搜狐仅供给信息存储空间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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